关于开展机关“党员先锋岗”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兵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10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激励机关党员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切实发挥机关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有效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机关党委决定开展机关“党员先锋岗”评选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巩固深化“我为师生办实事”主题实践成果;以“抓党建、改作风、提效能,办实事、促发展”为主线,努力实现机关党建与职能业务同频共振,为学校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和庆祝建党102周年。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岗位业绩突出。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能够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创工作,敢为善为、敢干善干、成绩显著。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提高党性修养,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服务态度端正。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广大师生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工作中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做到让广大师生满意。

5.师生普遍认可。在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团结同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三、评选认定流程

1.支部评比。各支部要根据所属机关单位实际,结合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工作实绩,参照遴选条件进行评选。

2.推荐申报。各支部于202362日前,按党员数量的30%,向机关党委报送“党员先锋岗”申请表(纸质材料报办公楼226室)。

3.评选公示。69日前,机关党委召开会议进行评选认定。公示结束后,机关党委将对获评的党员授予“党员先锋岗”称号。

4.跟踪考评。20237月—20246月,机关党委将对“党员先锋岗”进行过程监督。对于命名后没有发挥作用,经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党员,将撤销命名并收回称号。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认定活动是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机关作风和服务效能双提升、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支部书记要会同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亮明身份、树立形象,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2.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以评选认定“党员先锋岗”为契机,注重培养优秀青年党员,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助力部门业务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

3.务求实效。各党支部要把设立“党员先锋岗”作为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的有力抓手,同时作为宣传、教育广大党员的重要手段。评选认定过程中要切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出现走过场、论资排辈等现象,切实促进机关单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机关党委“党员先锋岗”申请表


 

机关党委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