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主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保证。

主要工作职责为: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 制订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导性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机关党支部负责人及支部委员的专题培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3.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4. 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5. 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按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 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和组织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接收、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工作。

7. 负责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指导党支部做好机关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和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的政治思想鉴定工作。

8. 负责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9. 负责加强对机关分工会、共青团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其依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 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